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响应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6月14日的会议要求,近日,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相继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监管品类集中在生鲜、畜禽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并重点对商品经营场所进行巡查。
连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以生鲜、冷冻猪肉、牛肉、羊肉、鸡鸭肉等畜禽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为重点品种,以各类经营生鲜、冷冻肉品及水产品的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含附设冷库)、专业冷冻冷藏库房、超市、便利店、食杂店以及肉类和水产品使用量大的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者为重点,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等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相关要求,采购食品依法索要相关凭证,不采购、贮存、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特别是进口产品要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
截至目前,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191人次,督导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752个次(其中,商场超市604个次,食杂店1947个次,集中交易市场244个次,餐饮等其他单位1957个次)。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同时,对全市在营的252个农贸市场,已全部督促完成每日消毒。另有5个未营业的大集也已经消毒。
6月14日,在第144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副主任郑建军郑建军介绍,在加强重点产品监管方面,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以畜禽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为重点品种,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郑建军指出,在加强对重点对象监管方面,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首先加大了对食用农产品(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对入场食品经营者履行管理义务,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并核对入市畜禽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标识内容与实际数量、来源等情况,无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一律不得入场销售。
郑建军称,加大对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相关要求,采购食品(食用农产品)依法索要相关凭证,不采购、贮存、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特别是进口产品要索取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文件。
郑建军强调,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原材料进货、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畜禽肉的进货查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来源可追溯,坚决禁止在餐饮环节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肉类、水产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
6月13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据悉,本次排查整治行动以生鲜、冷冻肉品,水产品及其制品为重点品种;以各类经营生鲜、冷冻肉品及水产品的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含附设冷库),专业冷冻冷藏库房、超市、便利店、食杂店以及肉类和水产品使用量大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
按照部署,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对入场食品经营者履行管理义务。加大对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等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相关要求。加大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冷冻冷藏库房等贮存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其是否查验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明和食用农产品产地或者来源证明、合格证明文件等情况进行检查。
整治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重点业态、高风险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抽检,加大监督抽检覆盖面和抽样数量,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针对生活必需品等相关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及时组织对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等各环节价格检查。对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